吴国之玉玺在此多说一下关于孙吴所持玉玺的事情。裴松之为《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作注,引用了大量的史料,介绍传国玉玺之事。虞喜志林曰:天子六璽者,文曰「皇帝之璽」、「皇帝行璽」、「皇帝信璽」、「天子之璽」、「天子行璽」、「天子信璽」。此六璽所封事異,故文字不同。獻帝起注云「從河上還,得六玉璽於閣上」,此之謂也。
傳國璽者,乃漢高祖所佩秦皇帝璽,世世傳受,號曰傳國璽。案傳國璽不在六璽之數,安得總其說乎?應氏漢官、皇甫世紀,其論六璽,文義皆符。漢宮傳國璽,文曰「受命于天,既壽且康」。「且康」「永昌」,二字為錯,未知兩家何者為得。《虞喜志林》记载:天子有六玺,传国玉玺是汉高祖刘邦所佩戴的秦皇帝的玺,世世传受,不在这六玺之内。
《应氏汉官》、《皇甫世纪》都论述过天子六玺。但是,汉宫传国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与秦朝“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有二字不同。这就对刘邦当年接受秦朝传国玉玺一事,提出了异议。八个字错了两个,还能是一回事儿吗?裴松之引用了这些史料,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臣松之以為孫堅於興義之中最有忠烈之稱,若得漢神器而潛匿不言,此為陰懷異志,豈所謂忠臣者乎?吳史欲以為國華,而不知損堅之令德。
如其果然,以傳子孫,縱非六璽之數,要非常人所畜,孫皓之降,亦不得但送六璽,而寶藏傳國也。受命于天,奚取於歸命之堂,若如喜言,則此璽今尚在孫門。匹夫懷璧,猶曰有罪,而況斯物哉!裴松之的意思是,孙坚素以忠烈著称,他要是得到传国玉玺的话,不可能隐而不言,否则就是心怀异志。吴史把这看作是国家荣耀的事,其实是有损孙坚的德行。
从这些史料记载来看,最要命的就是两点:第一,裴松之认为孙坚不可能得到过这个玉玺,否则他会上交朝廷。第二,汉传玉玺其文不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与传说中的秦传国玉玺差了二字。再说,孙坚命人在井中打捞上来一具宫女尸体,脖子上挂着这个传国玉玺。这么重要的物件,岂能交给一个宫女保管?这可是命根子哦。以此推论,刘邦最初得到的很可能就不是秦始皇当年命李斯篆文、孙寿篆刻的那个石头疙瘩。
那么,汉朝受命于天,岂非扯淡?孙坚没有得到传国玉玺,袁术从孙氏那里弄来的玉玺算个屁玩意哦?徐璆把袁术的传国玉玺交还汉献帝,岂不也是儿戏?如果有假,汉献帝焉能不知?汉献帝禅让,把这个假的石头疙瘩送给曹丕,岂不也很荒唐?虞喜还说吴国末帝孙皓归降西晋,上交六玺。裴松之对此质疑,认为传国玉玺并不在六玺之内,难不成此玺仍在孙氏一门?这东西可不是百姓随便收藏的,孙皓真有传国玉玺决不能说留下就留下。
三国时期,得了传国玉玺的人结局都不好,为何人人还要争夺它?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年), 秦破赵,得 和氏璧。后统一天下, 嬴政称 始皇帝,命李斯用篆文雕刻传国玉玺,正面刻有“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环刻“双龙戏珠图案“、最下面有三道尖波浪线(代表大海)、双边(内边线较细、外边线较粗)。传国玉玺整个图案的寓意是:日照大海现双龙。这一玉玺,是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
“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含义是:(既然)(我)顺受天命,当(了)皇帝;(就)应该使黎民长寿、国运永久昌盛。 后唐灭亡时,石敬瑭引契丹军至洛阳,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玺就此失踪。 此后,历朝历代虽都有传国玉玺消息却都不辨真伪,不足为信。 传国玉玺自秦伊始就代表着中原王朝的正统,谁得传国玉玺谁才是真正的天子,是天下的正统。
这是古人宗法观念所决定的。自周朝起宗法观念确立下来就一直影响着后世的华夏民族。一家之中,家业是传于嫡长子的,一国之中也是如此。同样古人敬天法地,天下也是传于天子的,何为正统的天子呢?在秦之前九鼎是为正统的象征,而在秦之后传国玉玺就是正统的象征。 得传国玉玺者,得天下。有了天的意志,人民自然更容易支持。
常说传国玉玺,最出名和氏璧了,到底是一个还是每朝不一样呢?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关于传国玉玺,我们普遍所指的是始皇帝称帝后,秦相李斯令人采用蓝田玉制作的玉玺,上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它并不是我们常听到传言采用和氏璧制作而成的,这个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传国玉玺其实就是一种象征意义,表明君权天授,是为正统。从秦流传下来,到后唐,一直随着皇权的更替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