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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5500的学费 剩下500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我怎么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18 19:46:38 编辑:管理经验 手机版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5500的学费 剩下500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我怎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帐号(支付宝帐号是办理贷款时自动的那个帐号)直接划到学样帐户。剩余的款项可以作为自己的生活费,剩余部分的钱在你的支付宝帐户上,支付宝实名认证后可以取现。
找到了?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5500的学费 剩下500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我怎么

2,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就是说,助学贷款在学生高考所在地发放的,叫做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

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3,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发放银行类别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又称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种类型。其中高校助学贷款主要由中国银行(主要发放部署院校)、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哈尔滨银行等商业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或各省资助管理中心招投标或议标在贷款学生就学地高校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部分省份的农信社(或农村商业商行),在各省的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管理下,在贷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部分农信社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或各省资助管理中心管理下,在贷款学生户籍所在地通过各县市资助中心发放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别在于前者无需共同借款人,后者需要提供共同借款人。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三种类型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量最大,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逐步取代了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模式。今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如农业行银行、哈尔滨银行及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与专业化管理助学贷款风险的保险公司合作也开始参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使我国的助学贷款形成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其它多商业银行为辅助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不同

4,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当地信用社,资料信用社会告诉你的,主要有身份证、父母身份证信息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如何办理? 寒假和暑假为集中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什么是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贷部门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应该怎样办理呢?县农信社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学生向考取的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申请学生的所在学校进行初审,学校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借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并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贷款学习证明和借款保证合同,交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学生本人在原居住地信用社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资料,经审查、审批后予以发放。具体程序是:信用社信贷人员接到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及时转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后,签署借款合同,填写借款凭证、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授权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按规定将款项划至学校指定的账户,由学校安排使用,信用社不直接向借款人支付现金。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决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自付。借款学生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另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有一些其他规定: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信用社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审查后,方可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通过学校与经办信用社联系,向经办信用社通报毕业去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按照经办信用社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或展期)手续;并将办好手续的回执交学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若借款学生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5,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状态是分行经办人单个已谢绝怎么解释啊还有

我的也是这个情况,我问过县资助中心了,说是我们的资料不完善,可能还要修改,等待修改完再审核还要一个多月这样,说可能到年底可以得到贷款,说是这样说,还不一定得,还是做好失望的准备好了
就是拒绝办理了。不可以贷款的意思
这个我昨天问过资助中心 那的老师告诉我可能是因为有太多的学生申请贷款了 国开行只能从中选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得学生给予贷款 还有就是大一新生贷款优先 在校生和第二年贷款的次之 国开行会把谢绝贷款生的资料再发回到县教育中心 等到下半学期第二次审核 所以这个并不是没有希望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帮助
1.1.1.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借款申请审核 本模块提供了对学生借款申请信息的审核功能,可完成对审核结论和审核意见的录入、查询和提交。系统提供“批量审核”和“单笔审核”两种审核方式。 批量审核: 县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负责人可以通过全选或逐个选中多个学生借款申请,一并录入并提交审核结论和审核意见。 单笔审核: 县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负责人对单个学生借款申请进行审核,录入并提交审核结论和审核意见。 审核结论分为三类:同意、退回、谢绝。 县学生资助中心业务经办人根据审核结论和审核意见进行后续处理。若审查结论为“同意”,则进入“签订合同”;若审查结论为“退回”,则需进入“借款申请管理”页面进行修改。若审查结论为“谢绝”,则该学生该学年不能再提交申请。
你好,我也是办理的贷款,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因为你的信息不完善,或者哪里有错误,因为银行也是会调查贷款人信息的,而被经办银行拒绝,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你联系生源地贷款经办人,应该还有挽回的余地, 希望对你有帮助,
说明你的贷款资料通过了县资助中心、省教育厅审核后报到开发银行分行审核后被退回了,但也不一定肯定就是你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县资助中心或省教育厅经办人员处理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新处理,也不排除是省审核人员为了系统操作上的需要做的临时处理。如果真的是你的贷款资料有问题县资助中心会很快联系你,你如果不放心的话也可以联系你生源地贷款的县资助中心询问情况。 回答补充:同样的问题回答当然也是同样的,我是贴我自己以前的回答。意思我已经说明了,还是那句话,请你联系县资助中心,电话号码在当初你给学校的受理说明单上有。

6,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弄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某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某银行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某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回家到当地的教育局去弄。或者是教育局的学生资助中心。 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贫困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 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的,你要有村里 乡里(镇里) 市里的相关部门盖的3个公章
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贫困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办理。 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没有听说网上申请.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 4、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⑤其它特殊困难。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⑥已获得开发银行借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新生合同中贷款金额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学费+住宿费(取低档)执行;续贷学生按照前一次贷款合同回执的学费+住宿费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在校生首贷的按照上一学年缴费凭证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 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见表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确定表 学制类型 年 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 (三年制) 一年级 13 二年级 12 三年级 11 专升本 一年级 12 二年级 11 本科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13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12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11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 10 二年级 9 三年级 8 四、本息偿还 (一)利息计算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二)财政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资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资助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发银行及时足额划拨。 (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 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2年,则宽限期为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 (四)提前还款 每年1月—7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即一个学年所取得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8,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啊

展开全部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简介申请对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担保方式学生及其家长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申请材料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学校交费通知单、交费卡,以及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还要提供担保人或有效资产抵押、信用户评定等证明。 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准备齐全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发放贷款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生源地贷款流程 1.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填写《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开具贵州省生源地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持申请表前往当地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3.学生凭“申请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生到校注册后将《生源地贷款学校执回单》寄回你所在的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 1.次贷款只能用于交纳学费及住宿费 2.贷款证明及申请表每人仅有一份,请认真填写 3.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1)生源地贷款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出具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展开全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一、贷款对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4、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难。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⑥已获得开发银行借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新生合同中贷款金额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学费+住宿费(取低档)执行;续贷学生按照前一次贷款合同回执的学费+住宿费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在校生首贷的按照上一学年缴费凭证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见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确定表学制类型年 级最长贷款年限专科(三年制)一年级13二年级12三年级11专升本一年级12二年级11本科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14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13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12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1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10二年级9三年级8四、本息偿还(一)利息计算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二)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资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资助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发银行及时足额划拨。(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2年,则宽限期为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四)提前还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即一个学年所取得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9,怎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学生将相关资料交所在中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往届学生直接将资料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二、所在中学组织民主评议,并将通过评议的学生名单公示3日后,将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学生相关资料报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三、县级学生资助中心会同当地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无异议的学生资料报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和省学生资助中心。 四、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组织审议,将审议通过的学生名单下发给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和当地合作办,并抄送省学生资助中心。 五、县级学生资助中心会同当地合作办组织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开立个人结算存款账户(不能取现只能由县级资助中心转账),并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 六、学生返校后,将学校盖章后的回执寄回或送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七、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和当地合作办将收到的回执汇总后,报开发银行陕西分行。 八、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确认后,将确认后的名单及发放金额反馈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并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协助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至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九、县级学生资助中心于贷款发放当日将资金划转至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在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开立的账户结算账户,并将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确认后的名单、金额和学校回执提供给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和省资助中心,由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当日将资金划拨至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 十、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根据学校回执中的学校账号和户名经资金及时划拨至学校。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偿还。县级资助中心根据代理结算行提供的并经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确认的利息单,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贴息资金的申请,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5日,将资金划入资助中心在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开立的结算账户,并于当日由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将资金划拨至县级资助中心在开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十二、学生在校期间的本息偿还。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于贷款本息到期日的10日前,将资金存入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当地农信社)开立的个人结算存款账户。农信社计算应还本息资金后,通过资助中心报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由开行确认后,将确认后的本息偿还额由县级资助中心反馈代理结算行(农信社),代理结算行于本息到期前5日,将资金划拨至资助中心在代理结算行开立的账户,并及时将资金划拨至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十三、贷后管理。县级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的指导建立信贷管理的业务制度,并定期向省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报送信贷管理的有关报告和报表。在贷后管理中,县级资助中心要保持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联系,进行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希望对你有帮助,最好还是询问一下银行方面
2009-2010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回答完毕,希望对你的提问有帮助,如果满意请采纳o(∩_∩)o...哈哈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等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并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给予利息补贴的人民币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 3、借款人的具体条件 1)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困难,以至于影响到正常的学习生活; 2)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及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 3)有学生家长或老师一人和同班同学一人,共两名见证人,借款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见证; 4)年龄未满18周岁的应取得其监护人同意; 5)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 6)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包括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每学年最高不能超过6000元(含)。 5、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含8年),同时,期限的设定必须限定在借款人能够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贷款本息之内。 6、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不上浮。 7、贷款的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经办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采用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划入借款人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的个人账户上。生活费原则上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的寒、暑假期(即2月、8月)不发放贷款。
河北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及提示   今年我省首次开通网上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一些学生因不熟悉操作流程,而申请失败;还有一些学生家长因不了解相关政策,直接到银行办理而耽误时间;也有“穿金戴银”的家长想“骗贷”,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河北省高校录取工作已近尾声,收到大学通知书的贫困生及其家长,已陆续开始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为此,记者采访了石家庄市区唯一办理此项业务的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学生网上注册   学生录入基本信息   和贷款申请   县(市)信用社   草签合同   学生所在高校类型   高校确认贷款学生   信息并录入回执   县(市)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后录入回执   县(市)信用社录入贷款时间,还贷时间及利率。合同生效   县(市)信用社打印回执,学生将回执带到高校并由高校填写后寄回县资助中心   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4项提示   ●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今年度被录取新生,即日起至10月30日登录 http://syd.he.edu.cn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   提示:填写户口所在地时请填写申请贷款的县、市,不要填户口迁到学校后学校的户口所在地,学生个人户口和父母户口要一致。   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该项贷款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贷尽贷”,不符合条件的则不能通过。当然,如果学生申请遭到拒绝,信用社将在网上向学生做出原因说明。   ●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提示:不要直接到银行办理,以免费时费力。   ●持相关证件正本(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石家庄市区唯一办理此项业务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经市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    提示:申请提交后,要随时上网查看相关部门的通知信息,以便及时得到反馈信息。一般情况下,在民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联社多重审核后,将得到银行的通知前往签订贷款协议。   ●贷款学生和信用社联社签订贷款协议后,如果是外省高校学生,由县(市)联社打印高校回执表,学生到高校报到后交学校确认盖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资助中心。县(市)资助中心再将回执信息输入到该生在校状况表中,返给县(市)联社。本省高校贷款学生和信用社签定贷款协议后,高校回执自动转到高校端口,高校在网上审核该学生的高校回执,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返回县(市)信用社。在网上收到高校确认回执后,将贷款金额打到贷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账号,并填写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合同确认生效。   提示:如贷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在高校学习,贷款合同将不能生效。   河北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范围扩至省外   往年只有入读我省68所公办高校的河北学生能申办此项贷款,今年全国2000多所高校都纳入可申请范围。也就是说,无论是公办大学、独立学院还是民办学院,无论是省内院校还是省外院校,只要教育部批准的国家正规院校均在此范围。原来只有户籍在本省并考入本省指定的68所高校的学生可申请,而今只要户籍在河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论考上省内外公办高校,还是独立学院或民办高校都可申请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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