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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数据分析,参加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需什么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24 18:02:48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我省国有企业工作,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在我省就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三年,有我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我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湖南湖南2018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10日进行,其中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如下:(一)有湖南省户籍的考生要符合下列3个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外省户籍的考生,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必须符合上述条件1-3,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需要符合条件: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外省户籍毕业生还要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四川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6日进行。关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如下: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考试。

江苏江苏省2018年高考报名将于11月1日-4日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其中关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政策如下: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辽宁高考报名10月26日已经开始,其中异地高考政策如下: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江西江西高考报名将于11月11日-17日进行,其中关于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报名政策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学习经历的可申请报名。同时江西教育考试院提示广大考生,外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考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甘肃近日,甘肃发布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其中关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政策规定如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按照《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符合条件的,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

高考成绩不是唯一标准,江苏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家长愿意吗?

高考成绩不是唯一标准,江苏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家长愿意吗

所谓"综合评价录取",就是各试点高校招生录取时,对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能力测试等,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不再是唯一衡量标准。今年有22所高校在江苏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其中江苏高校有15所。从目前部分高校已公布的综合评价录取方案来看,一大变化是考核方式更科学。例如南方科技大学今年对江苏招生35人,依旧是高考成绩占60%,学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高中学业成绩占10%。

说实话,我还是不太明白江苏为什么这么不安分。多年来,江苏一直是各项改革的排头兵。不管是中考还是高考,总是折腾来折腾去,没完没了!然而,一直以来,江苏的考生和家长似乎从未从中受益。反而各种抱怨不绝于耳,“地狱模式”是大家的一致看法!我对这种“综合评价录取”方式的态度很简单——扯淡!你报告了谁来监督这件事吗?谁来为公平负责?别说什么高调了,“人情”从老祖宗开始就玩的很快!当然,你能因为人情关系说就算不是高考成绩学习成绩还是占70%吗?我想说的是,面对“一分一操场”的高考,每一分都关系到很多人的未来!我们不能接受任何不公平——况且这种不公平是人为的!!!也许他们有健全的“监督体系”,但是对不起,只要人家这样做,我就会习惯性的不信任!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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