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问答 > 教育知识 > 检察院阶段辩护意见范文是什么样的,羁押必要性什么意思

检察院阶段辩护意见范文是什么样的,羁押必要性什么意思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4-08 21:01:28 编辑:教育知识 手机版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不仅可以知道那些主体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也能得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一个关键,就是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最好能够充分说理或者提供一些当事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证据。那么谁有权利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七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具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

刑事案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被羁押(比如被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都是对现行羁押措施的变更程序。但是,两者的性质和结果完全不同。性质不同羁押必要性审查,终究只是一种审查,本质是一种监督活动,是检察院对被逮捕的当事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注意,这里仅仅只是一种建议,并不是一种直接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而如果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直接做出的取保决定,这种决定就并不只是建议,是可以直接导致羁押状态的变更的。启动阶段不同羁押必要性审查只能在逮捕后启动,审查的主体是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而取宝候审的申请,则可以贯穿刑事诉讼的所有阶段,而在不同的阶段,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可以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法院批捕后,在看守所里,羁押必要性审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刑事案件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被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进行的审查。因此,只要是被适用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都可以立刻启动这个程序。刑事诉讼法其实规定了即使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仍然是有义务对于其是否需要被羁押进行审查的。但是现实中,其实不太可能出现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决定或者批准逮捕的案件主动进行审查,一般上都是被动的接受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那么谁有权利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七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具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并提供”。从上述规定中我们不仅可以知道那些主体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也能得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一个关键,就是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最好能够充分说理或者提供一些当事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证据。

但是实践中,你只是说理肯定不行,纵使你有一万个当事人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办案机关一句话就能给你挡回去,常用话术就是“他跑了怎么办?谁负责?”。所以,千万不要抱着说理的态度去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而是最好能够搜集一些证据证明当事人不需要羁押。这个难度就很大了,实践中,除非你能搜集到当事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否则这个羁押必要性审查基本上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事实上这种程序上救济权利也已经沦为了花瓶。

文章TAG:范文羁押必要性检察院辩护检察院阶段辩护意见范文是什么样的羁押必要性什么意思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