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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5-04 01:39:01 编辑:汽车经验 手机版

1,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为: (一)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 (二)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 (三)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 (四)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

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

2,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车船税征收标准是衡量车船税征收多少的指标,目前除了按照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警专用的车船、外国使领馆车辆免征车船税外,2018年7月10日起,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目前车船税主要按7个档次征收:(1)1.0升(含)以下的,按60元至360元征收;(2)1.0升以上至1.6升(含),按照300元至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按照360元至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含),按照660元至1200元,(5)2.5升以上至3.0升(含),按照1200元至2400元,(6)3.0升以上至4.0升(含),按照2400元至3600元,(7)4.0升以上,按照3600元至5400元。车主们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车船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3,什么是车船使用税是怎样缴纳的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3.你在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你不用亲自到地税局缴纳车船税。

车船使用税是税务监督局的管辖范围,到你该审车的时候,或是买车上户都必须交纳的费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3.你在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你不用亲自到地税局缴纳车船税。

什么是车船使用税是怎样缴纳的

4,车船使用税是多少

车船使用税应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和其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算。计算公式如下:(1)机动车(除载货汽车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某种车辆数*适用税额;(2)载货汽车和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某种车船的净吨位数*适用税额;(3)非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适用税额。 例:某一地方国营运输企业共有各种车辆120辆。其中,载重汽车50辆(5吨的30辆、8吨的20辆),乘人大客车50辆(60座90辆、42座20辆),小客车15辆(5座5辆、12座10辆),三轮摩托车5辆。该地《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规定的年税额:乘人汽车20座以下每辆160元,21座至45座每辆200元,46座以上的每辆240元。载重汽车每吨40元,三轮摩托车每辆60元。 首先按车的辆数、吨位或座位及适用的年税额计算应纳税额。5吨载重汽车应纳税额:5*30*40元= 6000元;8吨载重汽车应纳税额:8*20*40元= 6400元;大客车应纳税额:30*240元+20*200元=11200元;小客车应纳税额:15*160=2400元;三轮摩托车应纳税额:5*60元= 300元,则该公司年应纳税额为:6000元+6400元+11200元+2400元+300元=26300元。
每辆200元/年

5,车船使用税的计算公式

1. 车船使用税一般随交强险投保时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其中如果属于个人自用车辆的,新购置时车船税应纳税额应自行驶证记载日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如是单位的若干车辆缴纳的年车船税总额计算方法 3. 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应纳税车辆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例如:某出租汽车公司有出租小汽车20辆、大客车10辆,当地规定这两种汽车车船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分别为每辆每年300元和500元,该公司1年应纳车船使用税。 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20辆×300元/辆+10辆×500元/辆=11000元 4. 车船使用税: 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每辆 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每辆 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每辆 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每辆

车船使用税每年必交,一般在3-12月期间征收,直接填写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附行驶证复印件加班单位公章,去地税申报,不过先找专管员增加底册,缴纳税款是按月全年计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年应纳税额 ÷ 12 × 应纳税月份数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和滞纳金的计算 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 2007]501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中增加了与车船税有关的数据项目。为了便于保险机构根据新修改的“交强险”保单,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现就有关涉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特殊情况下车船税纳税款的计算 (1) 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 对于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缴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 应纳税月份数 ÷ l2 其中,应纳税月份数为“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期的当月至截止日期当月的月份数。 (2) 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 对于已向税务机关缴税或税务机关已经批准免税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为0;对于税务机关已批准减税的机动车,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根据减税前的应纳税额扣除依据减税证明中注明的减税幅度计算的减税额确定,计算公式为: 减税车辆应纳税额 = 减税前应纳税额 × (1 - 减税幅度) 2.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的计算 从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有欠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应纳税款。 (1) 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往年补缴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 其中,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未缴纳车船税的,前次缴税年度设定为2006。 (2) 对于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购置时起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往年补缴 = 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 + 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 其中,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 应纳税月份数÷12。应纳税月份数为车辆登记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若车辆尚未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则应纳税月份数为购置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 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本次缴税年度-车辆登记年度-1) 3.滞纳金计算 对于纳税人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保单中“滞纳金”项目为各年度欠税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 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 欠税金额 × 滞纳天数 × 0.5‰ 滞纳天数的计算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当日止。纳税人连续两年以上欠缴车船税的,应分别计算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00元至5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商用车客车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税目:商用车货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税目:挂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税目: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 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 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摩托车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元至180元 税目:船舶机动船舶 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 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税目:船舶游艇 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 年基准税额:600元至2000元 朋友,请采纳正确答案,你们只提问,不采纳正确答案,回答都没有劲!!! 朋友,请【采纳答案】,您的采纳是我答题的动力,如果没有明白,请追问。谢谢。
⑴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 吨计算; ⑵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 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⑶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 折计征税; ⑷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⑸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 吨计算; ⑹不及1 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 吨计算; ⑺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 折计算.

6,车船使用税怎么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年应纳税额 ÷ 12 × 应纳税月份数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和滞纳金的计算 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 2007]501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中增加了与车船税有关的数据项目。为了便于保险机构根据新修改的“交强险”保单,完善“交强险”业务及财务系统,现就有关涉税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特殊情况下车船税纳税款的计算 (1) 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 对于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缴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 应纳税月份数 ÷ l2 其中,应纳税月份数为“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期的当月至截止日期当月的月份数。 (2) 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 对于已向税务机关缴税或税务机关已经批准免税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为0;对于税务机关已批准减税的机动车,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应根据减税前的应纳税额扣除依据减税证明中注明的减税幅度计算的减税额确定,计算公式为: 减税车辆应纳税额 = 减税前应纳税额 × (1 - 减税幅度) 2.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的计算 从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有欠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应代收代缴以前年度应纳税款。 (1) 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往年补缴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 其中,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未缴纳车船税的,前次缴税年度设定为2006。 (2) 对于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购置时起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保单中“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往年补缴 = 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 + 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 其中,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 应纳税月份数÷12。应纳税月份数为车辆登记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若车辆尚未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则应纳税月份数为购置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 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 = 计税单位 × 年单位税额 ×(本次缴税年度-车辆登记年度-1) 3.滞纳金计算 对于纳税人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保单中“滞纳金”项目为各年度欠税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 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 欠税金额 × 滞纳天数 × 0.5‰ 滞纳天数的计算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当日止。纳税人连续两年以上欠缴车船税的,应分别计算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00元至5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商用车客车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税目:商用车货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税目:挂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税目: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 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 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摩托车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元至180元 税目:船舶机动船舶 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 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税目:船舶游艇 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 年基准税额:600元至2000元
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车船税。 5.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1、车船税征收标准是衡量车船税征收多少的衡量指标,由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等规定的基础上,车船税征收标准还应该根据各地税务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予以确定,车主们可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以北京市出台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为例,车船税征收标准参见下表: 以最为常见的载客汽车为例,其具体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普通私家车一般为“小型客车”,故每年的车船税缴税额为480元。 2、车船税的缴纳:依据规定,为了方便纳税人,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也就是说车船税可以随交强险一起,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车船使用税税额 车辆税额表 类别 项目 年税额(元) 说 明 机 动 车 乘人汽车10座以下 每辆120 乘人汽车11至40座 每辆160 包括电车 乘人汽车41座以上 每辆200 包括电车 载货汽车 每吨40 按净吨位计征 拖拉机拖车 每吨20 按净吨位计征 手扶拖拉机 每辆24 二轮摩托车 每辆20 三轮摩托车 每辆40 包括轻便摩托车、改装简易三轮车 特种机动车 每辆120 包括叉、铲、吊车等 非机 动车 人力驾驶 每辆4 包括三轮车及其它人力拖行车辆 畜力驾驶 每辆6 自行车 每辆2 船舶税额表 类别 计税标准 年税额(元) 备 注 机 动 船 150吨以下含(150吨) 每吨1.20 按净吨位计征 151吨至500吨 每吨1.60 按净吨位计征 501吨至1500吨 每吨2.20 按净吨位计征 1501吨至3000吨 每吨3.20 按净吨位计征 3001吨至10000吨 每吨4.20 按净吨位计征 10001吨以上 每吨5.00 按净吨位计征 非 机 动 船 10吨以下(含10吨) 每吨0.60 按载重吨位计征 11吨至50吨 每吨0.80 按载重吨位计征 51吨至150吨 每吨1.00 按载重吨位计征 151吨至300吨 每吨1.20 按载重吨位计征 301吨以上 每吨1.40 按载重吨位计征
1. 车船税的计税单位 车船税的计税单位,按车船的种类和性能,分别确定为每辆、整备质量每吨、净吨位和艇身长度每米。 (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每辆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整备质量每吨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净吨位每吨 (4)游艇:艇身长度每米 【解释】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例如游艇艇身长度超过30米的,每米2000元。 2.车船税的税率 (1)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 (2)挂车的车船税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3)拖船、非机动驳船的车船税税额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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