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证。任何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后的一个月内,都要按规定办理国税和地税证。分公司或办事处也不例外。 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所需资料: 内资企业登记: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和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8、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9、主管国税或地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10、办理税务登记的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各一份;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打印件两份(要求包括营业执照上的各项内容); 7、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